完善新三板机制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一重要决定将为中小企业提供合法便利的直接融资渠道,极大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但企业在不同市场间的转板机制尚不明确,不同层级市场间的联动机制尚未建立。
新三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合法便利的直接融资渠道
新三板是创新的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平台,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相较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新三板主要面向业务模式简单、规模较小、利润在几百万的企业。由于对挂牌企业没有任何盈利要求,与IPO定位不同,新三板为达不到IPO标准的企业,提供了合法便利的直接融资渠道。多家机构预测,未来5年将有超过4000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总市值达到万亿元以上。
与此同时,新三板的推出和扩容,也有利于我国创投行业的发展。一方面,新三板为VC/PE机构投资项目增加了一个退出渠道;另一方面,新三板扩容为PE机构提供了大量的可供选择投资项目。VC/PE行业经过前几年非理性扩张后,市场成本不断上升,竞争愈加激烈,好项目越来越难以挖掘。此外,新三板面向相对规模更小的初创期中小企业,提供新的全国性交易和融资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将推动VC/PE机构投资阶段的前移,回归价值投资本质。
新三板与创业板将形成竞合关系
由于未来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交易活跃度预期将低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所以其企业估值也将低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使得新三板对真正资质好的或者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吸引力不足。此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预期创业板上市标准将降低盈利水平、放宽行业限制,促使部分原本有意向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转向创业板。当创业板真正放开,暂时没有盈利的网络型公司也可以上市时,对新三板将形成一定的冲击。
新三板也可与创业板形成合作。一方面,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可以先在新三板试验,提高市场的接受度,逐步完善配套体制机制。事实上,目前新三板在发行制度安排上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比较接近注册制。另一方面,新三板可成为创业板的蓄水池。建立健全新三板绿色转板机制,明确不同层级市场间的关系,在兼顾上市公司品质、保障投资安全的原则下精简上市流程,降低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成本,使场外市场的功能能够顺畅发挥,真正建立起新三板作为初级市场培育上市公司、增加投资者对投资对象了解的作用。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离不开新三板的发展壮大。全国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应体现在上市规模,市场监管力度,投资风险大小等方面。除建立转板机制外,未来新三板还应突破目前高新区的限制,发展更为广阔的面向所有中小企业服务的真正全国性市场。此外,新三板在制度安排上也应更加灵活,除允许企业发行挂牌外,也可以允许创业企业发债,真正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