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首次列入滨州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近日,从滨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3年滨州市首次将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对于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滨州市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为了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滨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列为市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价县(区)、乡(镇、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内容。对考核成绩列入前三名的县(区),授予“发展中小微企业先进县区”;对考核成绩列入前十名的乡镇办,授予“发展中小微企业明星乡镇”;给予县区和乡镇办党政重要领导、分管领导、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奖励价值5000元的奖牌;对得分前五名的产业集群,授予“先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对成长型先进中小微企业,授予“先进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秀市直部门,授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