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创新  协作  规范   |

“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活动暨《文身门店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4月22日,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美业分会主办的“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活动暨《文身门店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研讨会在济南召开,来自全国的文身专家及山东省文身代表80余人出席会议,针对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发起行业自律倡议,号召全国文身从业者积极配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拒绝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从源头上杜绝未成年人文身现象,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围绕立项后的《文身门店管理规范》《文身师从业能力要求》等相关团体标准的建设工作展开研讨,并于现场开展文身专项职业能力考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管理局原副局长徐晓东出席会议并围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贯彻落实要点进行讲解,强调《办法》是一部具有国务院法规效力的文件,企业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要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规范美业行业的发展,美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美业分会目前正在推进的文身行业相关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将进一步助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会长、美业分会会长林晓明在致辞中表示,文身从业者应当积极响应、贯彻落实《办法》针对文身从业者的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明确拒绝给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同时,美业分会积极成立文身专家组,推进文身行业团体标准建设工作,这将有力助推行业规范化发展进程,给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性参考依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作为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后,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职业技能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也将为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仲泉为现场文身专家及老师们讲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专项解读,并强调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履行好法定义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济南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徐勇出席本次会议并做主题分享,针对国家标准制度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为现场文身师们讲解团体标准的发展进程,并强调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团体标准将在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对美业分会立项的文身行业团体标准的建设工作表示大力支持。

中国中小企业法治人才库专家王明芝从法律层面针对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必要性和意义进行讲解,并强调禁止未成年人文身不等同于禁止文身,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管理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行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美业分会副会长、文身专家组主任李春明代表文身专家组发言,表示将持续集聚行业专业力量,带领文身专家组在全国各地开展相关工作,继续发起“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活动,推进文身行业相关团体标准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身专项职业能力考试,以各项实际行动助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美业分会委员、山东省文身专项会员服务平台负责人焦学良带领现场文身师宣读“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宣誓倡议书,承诺坚决不为未成年人文身,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与民族和国家命运紧密关联,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文身服务提供者作为市场主体应当重视承担社会责任,加强自律管理,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推动文身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现场开展了文身专项职业能力考试。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美业分会委员冯昌彬为现场文身师进行考前培训。考生按照考试要求进行理论答题与现场实操,展现了自身职业技能水平。

本次活动已先后在广州、湖南郴州、北京召开,今后将陆续在全国各地举办,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美业分会将继续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引领文身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农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 联系电话:010-82036381 82036388 82030467 (同传真) 邮 箱:zxsx@zxsx.org
京公安网备案号: 11010202010464 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29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