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中小企业权益保障论坛在京成功举办
论坛主持人:吴雨霏
11月24日,第18届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暨第七届中国中小企业权益保障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广东科之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中国知网等机构共同举办。论坛有来自法学法律界、经济界、仲裁界的有关专家、学者、企业家、社会组织代表等200余人参加。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张鸣起在致辞中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强调,中小企业的发展与保护,一直以来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法学法律界的代表组织,将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司法部原副部长赵大程在致辞指出,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中小企业合规建设,是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应有之义。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结合自身职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去找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着眼点和发力点。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目前正在与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积极沟通洽商合作。希望社会各界公益力量以及有关行业系统共同参与到中小企业权益保障工作中来,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监事长、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主任葛磊在发言中总结了2023年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的工作情况。表示将在2024年继续加强组织结构建设,加强为中小微企业维权服务能力,将中小企业维权服务工作做细、做实。
广东科之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雷鹏洲分享了公司消杀领域的产品创新理念和思路,创新产品获得了多项发明专利,并且技术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科技水平。从企业家健康角度阐述了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理念。
中国知网法律事业部市场营销部经理陈娜结合中国知网智慧企业合规服务,汇聚内外部优质知识资源,构筑合规管理智慧大脑知识基座的理念,以此助力中小企业的合规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结合日常检察工作的开展发表了主题演讲,主张依法推进改革,加强修法研究,顺应三大转变、处理好五大关系,以此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我们的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障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结合法学交流基金会的具体工作发表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主题演讲。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律是最根本的保障,法治不仅要保证当下的发展,而且必须注重代际正义。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副院长谷岩从贸仲的独立公正性、多元化争议解决平台的打造和一站式争议解决服务的提供、就近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完善的国内外分支机构网络、最新《仲裁规则》的修订与亮点、仲裁裁决的国际承认与执行等方面分享了贸仲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的特色,以及贸仲持续关注中小企业的需求,使争议解决服务更加专业化、便利化、快捷化的相关工作。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姜丽丽以中小企业争议解决的仲裁理念与北仲实践为中心,围绕着仲裁服务中小企业的理念与目标开展了主题演讲。姜秘书长结合北仲服务中小企业的经验与案例、北仲改革发展的成果与愿景,强调了仲裁在企业走出国门的过程中扮演的核心角色,帮助企业保护自身权益。并表示北仲愿意与广大中小企业一起,共同探索预防与化解纠纷的多元机制,努力为中小企业的权益保障、文明自治和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供更多、更好的平台与渠道。
东方企业合规管理平台高级法律顾问万学伟针对企业合规的作用和意义作主题演讲,提出企业合规就是要以风险控制为指导思想,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来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合规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控企业经营风险。
本届论坛以“护权益,助发展”为主题,与会专家围绕“新发展格局下的数据合规治理探索”和“电商企业规范化发展与权益保障”进行深入专题研讨。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刘越指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作为政府智库,要充分发挥好产业平台作用。从对政府提供支撑和服务角度来看,要求企业数据合规首先要在法律框架体系内进行,必须符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从为企业创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来说,出台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一些地方性法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促进企业数据合规。从监管执行角度来看,针对企业不同违法犯罪类型,因地制宜作出监管指引。同时,不断推动数据技术创新,为企业数据全流程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治理与企业合规研究院副院长马明亮认为,数字时代企业的发展、技术的创新和企业合规之间的关系不可分割。企业合规分为两个层级,包括涉案企业合规和企业内部合规治理两个方面。马教授就二者共同面临的问题“在企业管理领先于法律规范和行业规则的前提下,企业如何在保持技术领先优势的同时开展合规治理?”以及“数字时代下企业数据合规或者中小数字型技术型企业如何回应发展和监管之间矛盾?”发表自己的观点,马教授表示数据时代处理企业数据合规:一是需要企业将数据合规作为企业法定义务来衡量,而不是充分依赖激励机制;二是监管侧需要加强容错理念,充分给予企业成长空间。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伟良从实务角度出发,围绕数据跨境流动和国际化治理过程中数据跨境的情形、数据跨境的实体要求与程序要求、数据出境后的管理、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讲解。同时希望未来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台更多数据出境合规操作指引,加强数据合规工作的落地和执行力度。
北京中科链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研究院资深专家刘强表示,数据合规的价值和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对于企业自身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战略角度出发,对于国家安全同样意义显著。同时分享企业数据合规治理的宝贵经验,一是由公司法务部门联合技术部门牵头企业内部数据合规标准制定工作;二是加强与外部行业专家、律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学习、听取宝贵经验;三是加强与行业内部客户、机构等学习,根据企业自身条件特点进行优化调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宏观法制处处长王春艳指出,市场监管行为与电商企业的规范化发展具有紧密联系,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市场监管总局的综合性智库,中国电商企业的发展特点与监管难题一直受到研究中心的重视。王处长剖析了中国互联网电商平台取得如今规模的市场成因,并指出在法律法规本身具有滞后性特点的前提下,中国电商以大型互联网电商平台为主导的特色发展模式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专业水平和应对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如何对大型电商平台进行有效的反垄断监管这一亟待解决的难题,研究中心将会倾斜更多的关注,为中小电商企业争取更健康的发展空间。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电子商务与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王文华认为,2023年作为《电子商务法》颁布五周年,是电商发展反思与展望的良好时机,如今电商领域产生的新问题已经超过了五年前的立法者的预料,电商企业规范化发展与权益保障这一议题需要更加贴合时代要求。关于电商行业发展,应当最大程度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尤其对于中小电商企业的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问题,相关单位应当将谦抑性作为处置原则,以指导代替处罚,扩大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限缩行政或刑事手段,保持法律法规的可预期性、安定性,减轻企业家的法律责任负担,助力电商行业行稳致远,最终实现社会共治。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张倩从一线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总结了电商行业常见涉诉案件的类型与特点。大量涉电商平台案件存在三方法律关系复杂、责任边界模糊、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这是电商企业涉诉的主要隐患。张倩法官认为,电商企业极易因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不明而被关联方被卷入诉讼,为避免自身涉诉风险,电商企业应严格实行平台实名制备案并积极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向消费者尽到必要的说明义务,尤其应重视所制定格式条款的有效性、合规性,避免因格式条款无效而承担败诉后果。
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电子商务法起草组专家阿拉木斯认为,《电子商务法》向消费者利益倾斜过多,电商企业承担着较重的法律责任,但对于企业的保护却存在立法缺口。立法的失衡导致企业权益保障缺乏有力抓手。一方面,消费者滥用权利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另一方面,保护消费者的规则可能被企业竞争对手加以利用。他希望未来的电商行业立法尽快补充空缺,明确企业的合法权利,尽快实现消费者与电商企业权责均衡、同等保护。
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首席安全官李延昭表示,在电子证据领域深耕20年,涉电商企业的诉讼中,电子证据往往不可或缺,电商企业与其他主体的诉讼结果往往取决于电子证据。电子证据因辅助信息难以全面篡改,其稳定性实际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但电子证据应当采用专业的方式与流程进行收集与存储。他给出了一个严谨的电子证据收集储存方案:在电商经营平台之外另行设计电子证据平台,一方面便于调查取证,一方面避免了因调取电子证据影响平台正常经营。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执行主任李彬,权益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常亮分别主持了对话版块。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合规标准参编征集启动仪式。
论坛最后,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企业权益保护办公室副主任马景辉做总结发言。提到我们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环境,更好地完善中小企业的权益保障。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中小企业发展好,中国经济才会好。千帆竞发、百舸争流,我们要共同助力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突破。
中国中小企业权益保障论坛作为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重要的系列活动之一,每年举办一次,已连续成功举办六届。论坛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以维护全国广大中小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紧密围绕我国中小企业法治建设的重点、热点问题,提出了一大批高质量、针对性强的立法意见和政策建议,已成为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