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分支机构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严格落实法规要求,现就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等职务称谓、印章管理、组织架构调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务名称
自9月1日起,我会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等的职务称谓做如下调整:
1、分支机构原“会长”变更为主任委员;
2、分支机构原“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变更为副主任委员;
3、代表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副主任。
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自行增设、自创各类层级头衔。
二、印章使用
自9月1日起,我会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一律使用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印章,原各分支机构印章停用。
三、组织架构
各分支机构可以设置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委员会是分支机构的议事决策机构,承担决定重要事项等职责。
特此公告。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