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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银行获批48亿美元QDII额度



  7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了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亚银行境内分行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允许上述银行在核定的额度内募集境内个人和机构的人民币资金,购汇后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此举有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

  这是首批商业银行获得的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其中,中国银行为25亿美元,中国工商银行为20亿美元,东亚银行为3亿美元。除上述三家银行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受理了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的相关购汇额度申请。在已办理和受理的银行申请中,各银行对代客境外理财购汇规模提出了较大需求,表明该项业务在境内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4月17日,央行、银监会和外管局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央行表示,这是积极有序地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又一项重要措施。7月2日,首批具有代客境外理财资格的银行名单正式出炉,包括工行、建行、中行、交行4家中资银行以及东亚银行、汇丰银行两家外资银行的内地分行入选。据悉,银监会正在按规定受理并严格审核其他商业银行的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商业银行在代客境外理财过程中,应积极防范投资风险,切实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理财协议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严格遵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同时要求托管银行认真履行有关的保管、服务和监督职责,并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有关报备责任。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 钱政宜( 2006-07-24 第0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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