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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通知



2006年04月14日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近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中央林业决定精神,结合2006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2006年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全面完成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把林业推向又快又好发展的新阶段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国家林业局2006年工作要点

国家林业局
二ОО六年四月七日

国家林业局2006年工作要点

当前,我国林业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最近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和中央林业决定精神,回顾总结“十五”、研究部署“十一五”特别是2006年的林业工作,2月下旬,我局召开了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确定了“十一五”时期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实施工程带动,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管理,转变增长方式,大力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努力把我国林业推向又快又好发展的新阶段。力争到201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0亿元,努力建设一个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规模可观、品种丰富、布局优化、优质高效、竞争力强的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要实现“十一五”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必须把握好六个原则: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增强林业整体活力,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大幅度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措施;坚持把产业发展置于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把重点工程作为带动整个林业发展的火车头,努力保持林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坚持数量扩张与质量效益提高并重,努力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坚持在积极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建立健全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长效机制。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林业步入又快又好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一定要开好头,起好步。按照上述六个原则的要求,200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十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国土绿化进程

一是在扩大社会造林上求突破。大力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鼓励和扶持社团、企业、外商等开展多种形式的造林,不断扩大非公有制造林的数量和规模。采取植纪念树、造示范林等形式,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纵深发展。以城市整体规划为依据,大力发展城市森林,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在继续搞好“绿化奖章”等系列评比表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土绿化表彰机制。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林业局关于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通知》,并抓好落实。突出抓好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共同组织开展的“绿色家园”创建和宣传表彰活动,争取4月份正式启动,今后每两年要在全国表彰一百个“绿色小康县”、一千个“绿色小康村”、一万个“绿色小康户”,用典型示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林业建设。充分发挥水利、环保、铁路等部门在国土绿化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在提高造林质量上求突破。加快林木良种繁育体系和种子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国林木种苗“十一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珍稀濒危和增益潜力大的树种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和研发利用工作,推行种子来源认证制度,加强林木种苗法制建设,加大种苗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力度,不断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加强造林施工的质量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工程造林要推行监理制,实行造林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营造林质量奖惩机制,督促各地加强质量管理。调整造林质量综合核查方式,建立健全造林施工质量管理机制。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合理选择造林方式、植被搭配方式。大力发展灌木林,积极推广混交林,提高林分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三是在提升林地生产力上求突破。建设一批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点,探索不同条件下的森林经营模式。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营造林的“过密、过疏、过纯”问题。抓紧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国生态公益林经营工程规划》,重点是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尽快颁布《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编制纲要》和《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南》,抓紧制定《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继续开展森林健康试点,全面推进森林健康工作。

二、继续抓好重点工程,积极推动生态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要调整完善工程实施方案,严格采伐管理,恢复发展和保护管理好天然林,进一步落实森工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职工四项保险和森工企业债务免除政策。退耕还林工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认真落实“五个结合”,加快确权发证,研究完善政策,搞好工程质量评价和阶段性总结,在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要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与治理模式,认真组织开展“三禁”和林分抚育管护等工作。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工程,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村屯绿化、四旁植树和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步伐,抓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三北防护林工程要继续以治沙为主攻方向,组织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要强化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促进自然保护区的科学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和保护效率。重点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要认真落实现有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林产加工等用材企业发展原料林基地,推动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林化一体化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珍贵优质森林,培育大径材,增加国家木材战略储备。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其他林业重点工程。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切实做好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国家早日批复工程规划,并做好工程实施组织工作。抓住国家重视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机遇,抓紧编制生物质能源林培育规划,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盘子,同时,加快建立一批生物质能源林示范基地。抓紧组织实施好全国湿地保护工程。积极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和沿线绿化带建设项目,加强界河防护林建设和矿山复垦林建设。继续做好林业援藏、援疆,贵州、浙江联系点和对口帮扶、山区开发工作。

三、把深化改革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增强林业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精神,切实抓好林业改革。要进一步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的改革。分类经营改革,要在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合理确定公益和商品两类林业的比例,完善区划界定工作,加快制定公益林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促进改革深化,同时,要把这项改革与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天然林保护制度结合起来,统盘考虑,一起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总结推广有关省区的做法和经验,将这项改革推向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引导和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印发的《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新型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争取在多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三是积极探索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重点抓好两个试点。一个是黑龙江省伊春市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抓好落实,加强指导,搞好服务,确保试点工作的有序展开。另一个是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边改革、边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同时,推进国家直接收购个人投资营造的重点公益林试点工作。修改完善《国家直接收购个人投资营造的重点公益林试点方案》及其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切实抓好贵州、内蒙古两省区的试点,为改革林业投入和营造林机制探索路子。

四、进一步加大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好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

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完成2006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突出抓好西藏自治区的第一次复查。认真做好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试点,积极推进全国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营造林综合核查等年度核查监测工作。认真贯彻国发〔2005〕4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十一五”采伐限额,组织森林采伐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国务院。进一步研究修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和相关采伐作业规程。继续加大林地管护力度,启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实行征占用林地年度总量控制,推进建立林地用途管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征占用林地检查,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制度,真正做到林地占补平衡。尽快出台《森林资源监督办法》,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培育工作,重点抓好大熊猫、朱鹮、兰科植物等15个物种拯救及典型生态系统保护项目,尤其是仅剩个、十、百、千株(只)的物种。对经济利用度大的物种,推行资源论证和限额制度。加大人工资源繁育利用机制创新,促进由利用野生资源为主转向以利用人工资源为主。做好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提高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湿地保护生态工程,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坚决杜绝侵占湿地现象发生。借助担任湿地公约常委会成员国的有利条件,力争在湿地保护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四是加强土地沙化和荒漠化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精神。全面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指导编制省级规划。抓好综合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沙化严重地区的防沙治沙工作,编制青藏高原防沙治沙工程规划,并争取立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石漠化治理工程规划,总结石漠化防治经验和治理模式,力争尽早启动这项工程。编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防沙治沙大会开出成效。承办好“妇女与荒漠化”国际会议,提高我国在防治荒漠化领域的国际地位。五是加强林业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管理。把具有一定质量和规模的森林风景资源,纳入森林公园规划和管理范围。切实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森林公园立法进程,制定《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目录》。推进风景林营造和改造工作,提升景观质量和生态文化内涵。

五、以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转变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提高林地生产力为核心,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加强以资源培育为基础的第一产业;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为核心,以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为重点,改造和提升第二产业;以改善森林景观、提高文化品位为核心,大力发展森林观光、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二是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落实《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要点》和《木材资源节约规划》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关于扶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引导和发挥“中国经济林之乡”的示范带头作用,协调并尽早启动“特色经济林富民工程”。大力支持林业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强化森林资源节约,充分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特别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林业企业技改资金、贷款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有市场、有效益、质量好的产品,提升林业产业竞争力。三是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林业部门产业管理机构建设,扶持和发挥好中国经济林信息网等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全国林业产业信息服务系统,支持和引导林业咨询机构、规划评估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四是建立和完善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颁布实施《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适时组织召开全国林业产业工作会议。

六、从加强科技和法制工作入手,促进林业增长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

一是把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林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组织实施《林业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2006-2020)》和《“十一五”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好六项科技工程,促进林业科技水平的整体提高。加强林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大力推进林业全过程的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开展各大区域的林种树种搭配模式,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合理兼顾的栽培方式和采伐方式等生产急需的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不断突破重点工程建设的“技术瓶颈”。切实抓好绿色GDP等重大课题研究,为科学计量林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按照“东扩、西治、南用、北休”的战略布局,搞好区域林业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科技力量布局与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适时召开全国林业科技大会。二是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规范造林、管林、用林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把林业行政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抓紧做好《森林法》的修订工作,研究起草湿地保护、沿海防护林保护、外来物种管理、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规章。继续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意见精神,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林业行政许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林业“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七、大力加强林业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为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不断强化资金管理,通过实行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严肃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稽查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召开全国林业站工作会议,认真落实拟下发的国务院有关意见精神,深化林业站改革,逐步解决存在多年的机构、经费等问题,全面加强林业站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快建立统一完善、运行高效的综合监测体系。拓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争取更多的援助资金并加强管理,加强对国际森林问题、林业碳汇、森林认证等热点问题的跟踪和研究。把宣传作为推进林业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于林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围绕林业中心工作组织好各项专题宣传活动,召开全国林业宣传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第三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继续办好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进一步完善网络体系和服务平台,加强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

八、强化林业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是大力强化森林防火应急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六个环节。第一,狠抓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第二,狠抓隐患排查,经常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第三,狠抓火源管理,强化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根据火险等级超前预警,特别是高火险时要落实超常规的应急防范措施,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等引发火灾。第四,狠抓宣传教育,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全民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第五,狠抓岗位责任,一旦发生火灾,各级防火责任人要按要求到岗到位,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第六,狠抓责任追究,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二是大力强化外来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抓好重点地区和主要病虫害的防治,坚决保护住多年的造林成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全力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按照监测全面、预测准确、预报及时的要求,在完善常规调查技术的基础上,努力探索监测和调查的科学方式方法,形成有害生物立体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提高监测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科学研究,力求在防治技术上取得突破,着力解决监测预报、快速检疫检验、天敌繁育、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等技术难题。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制,按照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等“四率”指标,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突发灾害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准确、科学地对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做出预警,做好单项应急预案。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大应急防控人员队伍建设、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力度,保障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高效运转。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意识和防治观念。三是大力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制定并颁发《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管理办法》。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按照“突出重点、着眼长远、注重实效、填补空白、强化保护、服务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国家级和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并新增一批监测站点,提高对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尤其是候鸟重要聚集地和迁徙通道的监测覆盖度,有组织地开展监测防控工作。加强科学研究,探索野生动物迁徙活动规律,开展疫源疫病尤其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方面的技术研究。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技术精湛、人员稳定、专兼结合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队伍。调查掌握野生动物主要传染性疫病的基本情况和流行动态,及时提供预测、预报信息,提高对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综合防控能力。四是大力强化沙尘暴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荒漠化和沙化监测,以建立沙尘暴灾害快速反应体系为重点,抓好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组织编制沙尘暴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通过卫星监测、定位监测和应急报告,及时掌握重大灾害信息,并快速作出反应,争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九、大力开展林业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林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尽快成立国家林业局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国家林业局调研工作总体方案,部署重大调研活动,审议调研提出的重大政策建议。二是完善调研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化的调研课题形成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将调研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三是紧紧围绕当前林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开展以下调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林业发展问题、退耕还林的后续政策问题、国有林区改革与发展及天然林保护工程方案调整问题、速生丰产林建设与产业发展战略问题、重点区域沙漠化治理问题、集体林区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建设森林文化体系问题、非国有公益林政府赎买试点问题、森林资源与二氧化碳排放问题、雪线上升与森林植被变化的关系问题、森林经营体系与管理模式问题。四是依据调研成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对策,切实解决林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五是调研要努力做到全面调查与重点解剖相结合、实地考察与征求意见相结合、集中调研与平时调研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感性认识与理性思考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努力推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十、进一步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机关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

深入开展机关五大建设,按照“三个一流”要求,努力把林业行政部门建成“四型”先进机关,着力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学习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和职工成为“五个模范”。深入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各项措施,提高廉洁从政水平,依法查处林业行政许可中的不正当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各级林业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部选拔、评价、任用、监督制度,切实搞好干部的交流轮岗、竞争上岗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实施全国林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十一五”规划,着力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为林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关心个人进步,使他们得到更快更好的成长。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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