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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年内城镇年新增就业106万人



  本报济南8月30日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提出,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今后五年,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6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8万人以上。

  加强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确保每年实现新增农村劳务输出人数在120万人以上。建设统一、规范、完善、开放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每年要提供登记求职200多万人次以上,介绍成功150多万人次以上。

  广开就业门路,将第三产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

  我省还将把促进就业资金按当地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预算,确保足额到位。建立就业政策资金保障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200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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