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制度设计考虑中小投资者利益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出台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 记者许志峰报道:中国证监会今天公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内容涵盖了证券定价、发售、承销、信息披露等环节,将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
办法重点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对现行询价程序作了调整,包括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所有询价对象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才能参与网下申购等。
办法在制度设计上考虑到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即当公众投资者认购倍数超过一定标准时,将部分网下配售给机构的股份转配给网上公众投资者,以提高公众投资者的中签率。
来源:《人民日报》 ( 2006-09-18 第06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