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连云港 跨省求合作 共塑桥头堡
营造互利双赢发展格局
本报讯 “当今城市的竞争,需要周边区域的城市形成城市群、城市带。日照发展得越快,对连云港的支撑越大;反之亦然。”9月17日下午,江苏省连云港市和山东省日照市举行加强两市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两市领导表示,作为同处黄海岸边的近邻,双方将跨省合作,携手共进。
连云港与日照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都是海州湾沿岸海港城市,地域相近,人缘相亲,产业相似,经济相通。尤其是去年以来,连云港市的“北翼”港口群已经与日照的岚山港区对接,双方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签署了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的框架协议。
为充分发挥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优势,服务陆桥经济带,把桥头堡建成内陆腹地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进而促进鲁南经济带和苏北经济带的崛起,今后,两市将进—步拓宽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实现更高水平的合作交流。
根据协议,日照和连云港两市将在更宽领域、更多层次上开展交流合作,强化双方综合竞争优势,构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在操作上,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合作方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律,推动解决发展过程中相互关联的重大问题,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品牌。两市主要在以下重点领域开展合作: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协调、衔接;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步伐;积极开展产业、环保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区域安全协作等。
(马 健 长 春 郭长玉)
来源:《华东新闻》 ( 2006-09-21 第01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