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小企业授信不搞终身追究制
银监会明确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要求
中国银监会10月8日发布的《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提出,小企业授信不搞终身追究制。《指引》是继去年银监会颁布《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以来,规范、指导和促进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又一重要文件。《指引》借鉴了银监会2004年7月出台的《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框架结构和部分条款内容,但更适应小企业的授信特点,突出了小企业授信工作的差异性、特殊性,探索了有别于大中型企业授信的管理模式。
《指引》对小企业而言有较强针对性,主要体现在:简化授信环节,适当扩大客户经理授权;鼓励授信人员贴近客户,如要求商业银行鼓励客户经理在商业银行服务所在社区建立广泛的、经常性的社区关系,以收集信息,提高效率,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建立灵活的授信机制;不过度依赖企业财务报表;不搞终身追究制,如规定商业银行经检查监督和责任认定,有充分证据表明授信部门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指引以及商业银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在授信出现风险时,应免除授信部门和相关授信工作人员的合规责任。可以说,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商业银行及信贷人员的顾虑,将从根本上促进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基本覆盖了小企业授信业务的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对商业银行从事小企业授信业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后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尽职要求作出了规定,对尽职调查和问责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针对授信过程的不同环节的主要风险点,《指引》还编制了《附录》,列出了近百条风险提示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提示、非财务信息提示、预警信号风险提示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峻岭(2006-10-09第01版)
中国银监会发布新规 欲破中国小企业融资困局
中国银监会今日对外表示,旨在为中国小企业融资难“松绑”的《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已于近日发布。根据这个新规定,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授信将不实行“零风险”考核和终身追究制。
与中国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相比,中国小企业贷款工作仍存较大差距,目前中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百分之十四点七。中国银行监管部门人士曾在多个场合表示:银行“傍大户”的陈旧观念亟需打破。
按照新发布的《指引》,中国官方要求商业银行应设定科学、合理的小企业坏账容忍度,对小企业授信不实行“零风险”考核;此外,规定商业银行经检查监督和责任认定,有充分证据表明授信部门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指引以及商业银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在授信出现风险时,应免除授信部门和相关授信工作人员的合规责任。
中国银行监管当局此次还简化了微小企业授信环节,并规定对信誉良好的小企业客户实行相应的授信激励政策。
作为民营经济的主体,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六成左右,并提供了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 中国新闻网 2006年10月09日
指引对于中国开放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没有影响
金融界网站10月8日讯 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机制,规范小企业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促进小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此,金融界网站连线了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暨南大学兼职教授,长城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汤敏。
首先他表示,这则《指引》的出台有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对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开展代款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中国的大多数企业都属于小企业,中等企业就相当于大企业,汤教授对《指引》中只提到了小企业,而没有提到中等企业这条做了这样的解释。
他认为,这则《指引》的出台对于12月底中国开放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只是一个时间先后的问题,并不会为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带来冲击。
《指引》中提出了不实行“零风险”考核,要求商业银行设定科学、合理的小企业坏帐容忍度,对于坏帐的比例问题,汤教授没有说出具体的数字,认为跟中小企业的实力有很大的关系。 金融界网站 2006年10月09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