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全面提高监管有效性
新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颁布
近日,在墨西哥召开的第14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新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以下简称《核心原则》)正式颁布。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核心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对做好银行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如何落实新版《核心原则》将是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项新的挑战。
近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部署工作时,明确要求将《核心原则》自我评估作为2007年的一项主要工作,为我国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做好准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银行业监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新版《核心原则》,对照原则找出差距并提出改进措施,为全面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作出应有贡献。
《核心原则》是巴塞尔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为便于《核心原则》的执行和评估,巴塞尔委员会于1999年制定了《核心原则评估方法》,将《核心原则》中较为抽象的原则具体化,以指导《核心原则》的评估工作,减少人们在理解和把握《核心原则》时的差异性。
随着银行监管理念与实践的不断发展,《核心原则》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因此,2004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开始启动《核心原则》及《评估方法》的修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于近日正式颁布了新版《核心原则》和《评价方法》。
来源:《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峻岭 2006-10-12 第02版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