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部门七大政策鼓励创业投资
我国政府多个部门正加紧研究制定七大配套政策措施,以更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对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这是记者10月15日从第八届高交会一个论坛上获悉的。
在这个创业投资配套政策论坛演讲的人士,有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保监会、证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官员,以及创投行业的企业家和研究人员。
据介绍,七大配套政策措施主要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涉及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方案;保监会正在研究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试点的具体思路;证监会正在研究推进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的具体思路和相关管理规定;证监会和深交所正在抓紧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的有关问题,拓宽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允许创业投资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增强投资能力”的思路;同时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也在加紧研究制定,并积极探讨扶持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有效模式,探讨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可行性。(来源:《国际金融报》何广怀 2006-10-16 第02版)
创业投资将迎来系列配套政策
本报讯 国家有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定七大配套政策措施,以更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对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这是记者昨日从第八届高交会“中国在赢:中国创业投资配套政策高层论坛”上获悉的。
昨日,来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保监会、证监会、人民银行等多个部委的有关官员,透露了在各自领域正在研究制定的一系列支持创投发展的配套政策。
科技部有关官员透露说,科技部正在研究出台“科技中小型企业创业投资资金”,初步设想是所有接受该资金扶持的创投企业,必须将四成以上的资金投入到种子期高科技企业,并考虑一旦所投企业出现破产,国家投入资金将首先用于补损。
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则表示,各级财政包括国家级开发区均可出资成立“创业投资政策引导基金”,创投引导基金不直接参与投资,主要目的是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早期及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财政部一位官员则表示,在海外不少国家,都有一些扶持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这种经验值得借鉴。他透露说,下一步将对创投相关税负政策做出相应明确和调整,为创业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初步思路是,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凡符合约定条件的,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部分可无限期结转抵扣;进一步明确股权投资涉税政策;严格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投企业的管理。
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孙建勇在论坛上也表示,从时间期限来看,保险资金与创业投资是比较匹配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有着天然的优势。他透露说,保监会已经成立了一个专门研究保险资金投向创投业的研究小组,不过保险资金投向创投业的投资比例、退出机制、采用直接投资创投还是间接投资创投、退出方式等相关细节均未最后确定。他明确表示,由于创投业务专业性极强,一定会设定进入创投业门槛,现在已批准设立的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会家家均获此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有关负责人则认为,应发展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使创投资本更好地为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服务。(来源:证券时报记者 彭松 2006年10月16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