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企业融资有“靠山”
据市经贸委昨天透露,《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明确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依照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明确了各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用途。银行和银监局应积极推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建立符合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体制机制。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开展直接融资。
该条例还明确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信用担保”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部门之间联合的信息共享机制,并要求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来源:温州晚报 夏海鹏2006年10月21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