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建立奖惩机制推动小额贷款
为促进中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提高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社区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淮北市最近制定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指导意见》。据了解,今年以来,淮北市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63万元,带动了1000多人实现了再就业。
《小额担保贷款指导意见》规定对安置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免收20%的贴息;对积极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不超过贷款本金1%的标准给予担保手续费;对扩大贷款发放规模的经办银行,按年新增小额贷款额度的1%给予经办银行手续费补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按季给予经办银行0.5%的手续费补助;对当年贷款回收率达到90%以上的社区,按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当年贷款实际收回额的5%给予社区经办人员工作奖励。
此外,对没有完成贷款任务、影响政策落实的经办银行,给予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直至将存在该银行的社保基金撤出,重新选择开户银行;对担保机构不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贷款担保的,将市财政每年安排的担保基金直接存入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直接发放贷款,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
来源:金融时报 徐志勇 李学邦 2006.11.14 第6版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