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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四百亿元巨资被非法传销吸纳



  伴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

  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富子梅报道:违法传销组织诱骗和吸纳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和资金,并伴随假冒伪劣商品、虚假注册公司、偷逃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数据分析,目前有400多亿元资金被吸纳到传销活动中。这是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高峰今天在《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据高峰介绍,经过几年连续不断的打击,当前传销活动在全国大部分地方有所遏止,但由于多种社会深层次矛盾交织并存,传销在一些地方仍顽固存在,甚至呈局部高发、蔓延的态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同时,传销具有较强的继发性,易引发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案件。今年1—9月,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58起,其他治安案件402起。

  高峰说,传销组织与执法部门的对抗日益加剧。由于传销组织严密,具有很强的“凝聚力”,组织者经常教唆参与者阻挠、对抗执法部门,暴力抗法现象普遍。今年1—9月,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遭到暴力抗法74起,导致83名民警受伤。


  来源:《人民日报》 2006-11-23 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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