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创新  协作  规范   |

商务部:66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新华社电 记者14日从商务部获悉,刚刚过去的2006年,又有14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至此,共有66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使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的国际环境得到逐步改善,中国改革开放的形象在国际上得到进一步提升。他希望有关国家客观、公正地认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积极考虑并尽早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目前中国前三大贸易伙伴欧盟、美国和日本尚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与中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


  来源:《市场报》张毅 ( 2007-01-15 第14版 )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农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 联系电话:010-82036381 82036388 82030467 (同传真) 邮 箱:zxsx@zxsx.org
京公安网备案号: 11010202010464 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29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