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天山网讯(记者刘杉报道)在前不久召开的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说,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既需要大企业大集团的强力拉动,也需要一大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集团配套,中小企业可以在推动县域经济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吸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他指出,哪个地方的中小企业发展得好,哪个地方的经济就有活力。
中小企业一直是我区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目前,我区中小企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41.1%,从业人员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65.31%。尤其在以现代服务业为突破口的第三产业发展中,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涉及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商贸流通、旅游、酒店餐饮、社区综合服务等领域,使传统服务业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对搞活经济、带动消费起到明显作用。
目前,我区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既有创业难、发展难的问题,也有总体素质较低、增长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此,王乐泉同志说,我们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都要把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市场准入、土地、金融、税收、进出口等方面实施扶持政策,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把我们的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做特。他还强调,在积极鼓励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也要大张旗鼓地欢迎那些有专长、有特点的中小企业参与新疆的开发建设。在新疆这样一个地域广阔、资源丰富的省区,大企业有大企业的舞台,中小企业有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国内有一技之长的中小企业都可以来新疆选择适合他们发展的投资地、投资行业与领域。新疆都将一视同仁,全力支持。
大家已形成共识: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可以为新型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带来强劲的动力,但随着这批大产业、大项目的建设,还将形成一批与之配套协作的上下游企业和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正好填补这个“空位”,同时也可以解决令各地十分头痛的大批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为城镇化建设打下基础。
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已在不久前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性法规重点围绕信用担保、投资融资、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市场管理等领域,旨在推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自治区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每年增加额度基础上,努力缓解中小企业创业难、发展难的问题。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着重提出,要认真贯彻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加强对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逐步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分工与产业化协作紧密相连的产业群体,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来源:亚心网 2007年0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