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创新  协作  规范   |

山西:担保抵押  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



  担保抵押

  如果你是一个个体工商户,想要扩大经营规模,却苦于没有资金,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难题?去银行贷款,若没有任何可以用于担保的不动产,这个愿望恐怕很难实现。因为在目前我国实行的担保制度中,银行最认可的担保物就是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而物权法将担保物的范围扩展到动产以及将来的财产。
  法规内容

  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物权法规定:

  一、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抵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4.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6.交通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抵的其他财产。

  二、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来拥有的动产抵,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三、下列财产不得抵: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的其他财产。

  





  专家解读

  毛瑞兆(山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1 担保物范围不断扩展

  我国一直坚持“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担保物,必须要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虽然我国在《担保法》颁布之后,先后做出了一些特别规定,允许一些特定财产作为担保物,比如公路桥梁的收费权、高等学校公寓收费权、正在建设中的房屋等等。但是如果按照严格意义的“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在这些特别种类的财产上所设定的担保物权缺乏合法性的理由。同时,银行在接受这些财产的抵时,该到哪里登记,履行什么样的手续,也没有配套规定。

  基于这些考虑,物权法对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的可以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加以明确。规定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可以抵,公路、桥梁等收费权可以质等,同时还预见性地规定一些可以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物权法首次将交通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也纳入了抵的范围内。由于不动产的种类、数量有限,很多企业、商户,便被挡在银行大门外。担保物的扩大,有利于当前经济生活的发展。此外,草案还完善了有关担保权的设定、效力、时效等方面的规则。

  专家解读

  2 将来的财产也能抵

  毛瑞兆教授说,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可以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必须是特定的,这是在维护物权交易的秩序。但对于个体工商户以及很多中小企业来说,财产构成主要是应收账款,也就是预期的收益。但是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应收账款作为将来的财产,不能作为担保的工具,所以银行一般情况下不会以此来提供贷款。

  这个问题得到物权法的高度关注,并且在现行抵制度基础上有所突破,将国际通行的“浮动抵”的概念引入物权法中。“浮动抵”是指,抵物并不是特定的财产,企业可以用预期的收益进行抵。通俗说,就是用将来的财产进行抵。毛教授解释说,因为企业不仅有厂房等不动产,也有机器设备、原材料、流动资金等动产。而后者中,大部分都处于流动的状态。未来的时间内,可以生产更多的产品,获得更多的收益。如果企业可以用这些预期中的收益进行抵,对缓解一时的资金困难有很大帮助。这样一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

  基于这种考虑,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来有的动产抵,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约定实现抵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同时,还规定了浮动担保的登记机关。这样,企业、工商户甚至农民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都可以作为担保物了。

  案例分析

  贷款难将商机挡在门外

  2003年,刘先生出资10万元,与朋友合伙经营了一间铁艺厂,当时,由于投资比较小,刘先生在太原市郊租赁了一处厂房,购买了两套生产设备,就开始经营了。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铁艺的市场需求很大,铁艺厂刚开张没多久,就接到不少订单,再加上他们的产品做工精致、设计新颖,很快就打开了市场,在业界拥有很高的知名度。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问题。很多大型的装修工程,开始向他们订制铁艺用品,数量极为可观。可面对诱人的订单,刘先生却主动放弃了。

  “关键还是资金问题。”刘先生告诉记者,根据行规,一旦签订合同,前期的资金很大一部分都需要厂家自己垫付,只有全部交付产品之后,对方才会支付全部货款,而对于这些大生意,像他们这样的小企业,由于无力垫付,根本没有足够的实力承揽。

  有人曾建议刘先生向银行贷款,他自己也产生过这样的想法,但到银行一咨询才知道,贷款必须有一定的抵,而银行只接受房屋等资产作为抵,这样的条件刘先生很难满足,“厂房都是租来的,拿什么去抵呢?”刘先生遗憾地告诉记者,只要资金充足,铁艺市场需求这么大,将来肯定能挣钱,但现在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商机与自己擦肩而过。

  ★名词解释★

  担保物权

  生活解释: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6万元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丙承担的是物的担保以外的担保责任。

  理论解释:

  担保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权

  生活解释: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权弥补不足,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理论解释: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据新华社电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2007年03月19日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农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 联系电话:010-82036381 82036388 82030467 (同传真) 邮 箱:zxsx@zxsx.org
京公安网备案号: 11010202010464 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29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