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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平:风险投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重要手段



  2006第二届亚太投资峰会暨Top Capital颁奖典礼于2006年5月24-25日在北京举办,此项活动由中国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投资与合作》杂志联合主办。以下为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部朱少平先生致辞。

各位大家好,非常高兴到这儿来参加这个会。

  关于企业自主创新和投资的问题已经讲了很多了,中国要确立建立创新性国家,创新性国家的核心,创新主要靠企业,因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是国家也要顾,国家也要投资,但是国家投资仅仅是一方面,他主要是基础投资,但是对一些竞争性行业,主要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我们中国现在的中小企业,整个企业到800到1000万家企业,9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80%以上都缺资金。

  那么大家都有这方面的体会,中小企业我缺资金,国家现在也在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的问题,解决资金那,有多种不同的方式。那么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就是发展风险。发展风险投资一方面国家通过税收等措施发展风险投资,促使有更多的风险投资向中小企业投资。但是来看我们的风险投资到目前已经发展了将近20年,但是目前发展起来还是有很大难度。

  有人要问,风险投资为什么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这个里面我主要讲那么几点,第一点风险投资他是股权投资,他通过购买这个中小企业的股权直接进入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难的问题。第二他进去了之后,要关注这部分资金的使用,使他发挥更大的效果。第三,要求这个企业改变他过去的一条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那么企业就必须配合我们风险投资的资金。所以这种情况一出来,别人看到他的盈利项目,然后更多的人们进来,因此风险投资对于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会有很大作用。

  第二点,我们国家风险投资现状,去年的数我不知道,大概是前两年的数量我们是以供到250家左右的风险投资企业,500亿左右的资金,投出项目大概是4000个左右,投入的资金大概占整个资金的三分之一。那么投出去项目退出来的大概在四分之一左右,这是我了解的风险投资的情况。

  国家对于发展的风险投资有些政策,特别是最近几年有些新政策,我们正在做两个项目,或者说正在制定和修改的法律,一个是正在修改的《合伙企业法》,第二个正在制定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第四个我想给大家介绍一点有关《合伙企业法》的情况。大家知道《合伙企业法》在我国是92年12月底通过的,这个法里面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规避法人合伙。因此经过了十年的发展,国家现在已经看到这个问题,在起草一个新的法律,目前这个法律已经提交到今年四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正式第一次审议,可能这个法律要不了多久就会出台。里面有两条,第一个是把有限合伙引进来了,美国的风险投资85%以上都是采用有限合伙制,如果有限制合伙制能够获得有关部门认可,那就方便很多。

  单祥双:感谢朱少平主任的精彩演讲。

  来源:2006年05月24日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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