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创新  协作  规范   |

重庆:政府采购 中小企业优先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中小企业的产品、优先接受中小企业的服务……我市将首次出台专门法规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近期出台,即日起通过市政府网站向市民征求意见。

  《条例》规定,鼓励中小企业吸纳移民就业,达到有关规定,可享受税收先征后返等优惠政策。同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登记注册费用等可减免。

  对于一些部门在举办活动中找企业拉“赞助”的情况,《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强求或变相强求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培训、评比等。如果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对中小企业进行检查,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行政处分。

来源:重庆时报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农商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院 联系电话:010-82036381 82036388 82030467 (同传真) 邮 箱:zxsx@zxsx.org
京公安网备案号: 11010202010464 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29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