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可获资金支持
日前,山东省讨论通过了《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规定,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中小企业建立的各类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在建设资金、建设用地、人才引进和科技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条例草案规定,山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积极引导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初创的、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费用以及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在税收和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适用有关优惠政策。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与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获得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资金扶持。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