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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立法为中小企业“减负”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新华网河北频道5月28日电(记者杨守勇)河北省立法为中小企业"减负",刚刚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确提出,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制止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和举报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目前,河北中小企业已达16.7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为此,河北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以下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费、罚款和摊派,强迫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无偿占用企业财物,侵犯、毁损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其合法财产;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接受指定产品或者服务;强迫中小企业出资参加评比、评先、达标和培训;强迫中小企业订购报刊、书籍、音像制品或者做广告等;强迫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购买有价证券;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行为。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振华说,按照新条例,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开程序和方式,依法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应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岐视中小企业,不得在与其交易中附加不平等条例。这些规定对改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其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吴振华说,《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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