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合下发通知 淘汰落后产能产业又添四家
昨天,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依法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规定,环保评审不达标的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实施淘汰。
根据通知,落后产能的具体标准是:
1、造纸行业主要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纸厂。
2、酒精行业主要淘汰高温蒸煮糊化工艺、低浓度发酵工艺等落后生产工艺装置,及年产3万吨以下企业。
3、味精行业主要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生产企业。
4、柠檬酸行业主要淘汰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
“十一五”期间,这四个行业面临淘汰的落后产能分别是:
造纸650万吨。2006-2010年分别淘汰落后造纸产能210.5万吨、230万吨、106.5万吨、50.7万吨和52.3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47万吨。
酒精160万吨。2006-2010年分别淘汰落后酒精产能10.1万吨、40万吨、44.4万吨、35.5万吨和30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64万吨。
味精20万吨。2006-2009年分别淘汰落后味精产能2.8万吨、5万吨、8.7万吨和3.5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0万吨。
柠檬酸8万吨。2006-2009年分别淘汰落后柠檬酸产能3.3万吨、2万吨、1.9万吨和0.8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3.2万吨。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