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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08年禁止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市场



  国家发改委表示,为继续深化煤炭订货改革,2008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将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严禁证照不全的非法煤矿参与衔接,禁止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市场。

  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做好2008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中称,2008年中国煤炭供需将继续保持总量基本平衡的态势,但受部分区段铁路运力紧张等影响,仍有可能出现部分品种、区域和时段性矛盾。

  为了继续深化煤炭订货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保障经济发展的煤炭供应,国家发改委表示,2008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将严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不全的非法煤矿参与衔接,禁止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市场。同时,煤炭生产、运销企业不得收购非法煤矿的产品。煤炭用户不得与非法煤矿、非法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否则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查处。

  发改委表示,今后将继续坚持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落实供需双方企业自主协商定价权,加快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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