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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串通涨价最高拟罚30万



  8月28日,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通报了重庆、湖北、吉林等地的六起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典型案例。此外,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发改委表示,正在考虑适当提高价格违法罚款额度。

  对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其中多起为串通涨价国家发改委表示拟提高处罚额度

  针对近期部分企业借食品价格上涨之机,趁机搭车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重拳出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昨天,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通报了重庆、湖北等地的六起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典型案例。此外,发改委表示,正在考虑适当提高价格违法罚款额度。

  价格违法处罚规定将修改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表示,现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国家发改委正在考虑适当提高其罚款额度,并已将修订稿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据悉,发改委下一步将细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关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进一步明确关于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

  发现哄抬物价可举报

  张满英表示,消费者如果发现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或者认为自己的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可以通过来信、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反映。对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通报的六起案例分别为:

  ●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查处的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案

  ●浙江省嘉兴市物价局制止的餐饮企业价格串通行为

  ●重庆市物价局叫停的火锅集体加收锅底费

  ●河北省衡水市物价局制止的网吧价格同盟行为

  ●吉林省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查处的豆制品协会串通涨价案

  ●陕西省西安市查处的超市虚构原价欺诈行为

  张满英表示,国家发改委已经下发了一系列通知,要求各地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三种价格违法行为。

来源:今日五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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