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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监察部要求专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今年确定3-5个政府投资工程,对其招投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表示,专项检查要突出重点,在项目的选择上,要以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为重点;在检查的方法上,各地发改委、监察机关要与有关行政主管和监督部门共同组织、联合检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并与项目的专项审计和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在检查的内容上,要将招标方式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及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办理等作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违纪违法问题要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各地要于今年5月底前,将选择的政府投资工程名称报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和监察部执法监察司;11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分别报上述两部门。

  通知还表示,各级发改委在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及时总结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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